《家范》《训俭示康》是北宋政治家司马光的重要著述,集中体现其治家思想。司马光的治家之道,以“礼”为纲,规范人伦秩序;以“德”为本,厚植传承底蕴;以“俭”养廉,抵御物欲侵蚀;以“公”去偏,凝聚家族人心;以“教”传家,涵养清正家风,体现了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的齐家思想,具有丰富的教育智慧和文化价值。
以礼立规。司马光将礼视为治家准则,主张通过礼来规范家庭成员的行为,构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伦理体系。他在《家范》中明示“夫治家莫如礼”,强调治家必须以礼为先。在司马光看来,礼不仅是个人修养的基石、家庭和睦的纽带,更是国家安定有序的保障。他在《资治通鉴》中对礼的作用进行了阐述,“礼之为物大矣!用之于身,则动静有法而百行备焉;用之于家,则内外有别而九族睦焉;用之于乡,则长幼有伦而俗化美焉;用之于国,则君臣有叙而政治成焉;用之于天下,则诸侯顺服而纪纲正焉”。司马光不仅奉行以礼治家的理念,还以身作则恪守礼法。《宋史》中称他“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这种持身以正的风范,也使他获得了世人的尊重和信赖。
以德贻世。司马光提出遗德不遗财的治家理念,他在《家范》中强调“昔者圣人遗子孙以德以礼,贤人遗子孙以廉以俭”。在他看来,比起多积钱财给子孙,传承高尚品德与端正家风更为重要,通过培养子孙自立自强的品格,才能使家族长久兴盛。当宋英宗将宋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赏赐群臣时,司马光率领同僚3次上书劝谏,最终“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遣舅氏”,自己分文未取。他还以历史为镜,在《家范》中引用杨震“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的训言,彰显德行传承的厚重价值;同时详述西汉大臣疏广散金的典故,及其“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的深刻见解,阐明遗德远比遗财更能护佑家族长久。
以俭抑奢。“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是司马光提出的治家警示,也是其以俭治家理念的凝练表达。司马光提倡“俭”,绝非是对物资匮乏的妥协,而是基于对“俭”重要性认识的主动选择,他认为“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司马光深刻指出奢侈的危害:“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司马光还以“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俭素为美”之语,表明自己对俭朴生活方式的坚定追求。他平生“衣取蔽寒,食取充腹”,好友范镇探访他时,只见其家中除了图书别无他物,床上被褥破旧,于是特意赠其新被。司马光临终时,家贫如洗,只有枕间《役书》一卷。这种对节俭的言传身教成效显著,其子司马康“为人廉洁,口不言财”,连皇帝赏赐都坚辞不受,被史家赞为“济美象贤”。
以公克偏。在《家范》中,司马光指出“夫怨之所生,生于自私及有厚薄也”,认为偏私是产生嫌隙怨愤、造成家族不睦的根源。为解决这一治家难题,司马光翻阅史书,发现累世同居的大家族皆因公平而和睦。于是他提出了同居共财的家族模式,主张“善为家者,尽其所有而均之”,认为唯有平均分配财产,才能契合孔子所说的“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才能实现家族和睦共荣。司马光在对待子女的教育问题上,主张男女一视同仁皆需受教。在《家范》中,他明确提出:“然则为人,皆不可以不学,岂男女之有异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读《孝经》《论语》及《诗》《礼》,略通大义。”并以古代贤女为例,强调女子知礼义、守礼法、有才学,同样能名垂后世、被人称颂。这种对女性教育的重视,体现了其超越时代的见识。
以教正爱。司马光将教育视为维系家族延续的重要依托,强调对子女要爱而知教。在《家范》中,他明确提出“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并深刻剖析溺爱不教的严重危害,“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在司马光看来,对子女真正的爱不是无底线的纵容,而是通过教育立规矩、正方向,最终导向成人成才的正道。司马光还提出及早教育的原则,针对某些父母认为等孩子长大后再教不迟的错误观点,他以“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的教育规律予以驳斥,并指出“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以生动的比喻阐明了及早教育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