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明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文明委及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积极构建安徽特色志愿服务制度,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标准和条件吸纳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登记注册。要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嘉许制度、回馈制度。要完善政策和法律保障,把志愿服务的要求融入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之中,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之中。把志愿服务纳入学校教育,可将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折算成社会实践学分。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志愿者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同时,认真总结推广志愿服务地方性立法的经验,加快志愿服务立法进程。
加强对志愿服务制度化的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志愿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有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良好局面。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推动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要大力弘扬志愿服务文化,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顺民意的活动。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精心培育植根群众的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安徽好人多的优势,让更多的好人成为志愿服务的领军人物,打造安徽特色志愿服务品牌。(记者 张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