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国之贫于师者 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力屈中原、内虚于 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公家之费,破军罢马,甲胄矢弓,戟盾矛橹,丘牛大车,十去其 六。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①杆一石,当吾二十石。故杀敌者,怒 也;取敌之利者,货也。车战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 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故兵贵胜,不贵久。 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注:】①:“忌”加“艹”头。 谋攻第三 孙子曰: 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 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 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①□②,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 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 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 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 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