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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代表著作《四书集注》完成了儒家的人文信仰的建构。在这部里程碑式的文化巨著中,朱熹表达出了更加强烈的人文意识与浓厚的理性精神。然而,几乎在朱熹进一步强化儒学的理性化、人文化的同时,他的《四书集注》也同时强化了儒学的信仰,从而强化了儒学的宗教功能。可以说,在朱熹的《四书》学与宋儒的思想体系中,人文观念的强化与宗教功能的强化几乎是一体的。
那么,这种成熟形态的人文信仰具有什么典型特征呢?从朱熹的《四书》诠释中,他对“天理”的信仰中表现出如下一系列特征:
(一)客观论述与主体投入
朱熹在诠释《四书》时,力图确立起对“天理”的信仰,从而能够全面地指导个体身心实践、社会制度建设。但这毕竟又是一种人文信仰,所以,朱熹表现出对“天理”的理性态度,即他总是首先将“天理”作为一个客观的对象性存在,使之成为人们理性思考的对象。这样,在朱熹的诠释中,“天理”似乎成了一个自在的客体,成为一种超越于一切人的精神的客观存在。朱熹曾经反复解释“天理”作为一种思考、描述的对象存在。
天道流行,发育万物,其所以为造化者,阴阳五行而已。而所谓阴阳者,又必有是理而后有是气。及其生物,则又必得是气之聚而后有是形。故人物之生必得是理然后有以为健顺仁义礼智之性,必得是气然后有以为魂魄五脏百骸之身。[1]
在这里,“天理”没有丝毫神秘性可言,也不是一种人格的精神实体,在浩浩大化、发育流行的自然史过程中,“天理”更象是存在于自然史、社会史过程的客观规律,是一种可以客观描绘、理性思考的实在法则。朱熹诠释《四书》中的诸如“天”、“天命”、“天道”的概念,均被解释为“天理”,并将它们描述成为一种“天理→阴阳五行→人物化生”的自然史过程。朱熹在思考、描述这个自然史过程时,还大量运用了天文、地质、气象、生物等自然科学的材料。譬如,他对生物化石物思考,准确地猜想到高山与海底的地质演变,体现出一种科学理性的精神。
但是,朱熹在诠释《四书》时对天理的论述,又不完全是对某种自在客体作超然性的思考和描述,而体现出对终极实体的投入式追求与表达,这恰恰是信仰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朱熹的学术视域中,“天理”、“天道”从来就不是一种独立自在的客体,他自己也不是一个仅对形而上问题感兴趣的智者,恰恰相反,朱熹是一个具有强烈济世情怀的道学家,他对天理、天道的探讨是基于一种承传道统的使命感,他全身心地投入学术文化工作亦是基于这样一种“道济天下”的崇高使命。他在《中庸章句序》中就殷切地表达自己所以诠释《中庸》的目的,就是基于“盖自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的神圣使命。而且,这种“续夫千载万传之绪”的道统承传,最终仍是希望“以天下之大圣,行天下之大事”。朱熹这种对道统、天理的全身心投入与追求,正是立足于对道统、天理这种神圣理念的信仰。更加重要的是,朱熹探讨的“天理”、“太极”,并不完全是某个自在的终极存在的静态概念,而是体现在每一个体自我内在的身心性命之中,是不可须臾离的安身立命之本,它要求每一个体作深切的自我体认和存养省察,以执行“天理”、“天道”的“命令”。朱熹在诠释《中庸》时,就反复提出这个“天理”与自我的相关性:“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所以不可须臾离也。若其可离,则为外物而非道矣。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虽不见闻,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离于须臾之顷也。”可以发现,朱熹所诠释的“天理”是源于内在德性、并与自己的生命息息相关的,并且是自己不得不“常存敬畏”、“亦不敢忽”,这是何等的深切投入!他甚至认为这种自我的投入程度,会直接关联到外在的天道的实现程度,他在诠释《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经文时说:“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矣,故其效验至于如此。”这样一种投入式的追求与表达,显然是基于对天理的深切信仰。
(二)知识理性与直觉体验
朱熹的“天理”思想所以是一种人文信仰,就在于他对天理的确认不但强调理性的认知,同时又倡导直觉的体验。
朱熹通过诠释《四书》,充分利用和发展了孔孟与早期儒家思想中的人文理性,并将其上升为一种理性主义的认知方法和宇宙论体系。这样,他的《四书》学体系不仅在方法论上体现出对经验知识、思辨理性的重视与兴趣,他也在努力运用这些经验知识、思辨理性去建构一个以自然、人文知识为基础的天理论思想体系。朱熹在方法论上对经验知识、思辨理性的重视,鲜明地体现在他对《大学》中“格物致知”的诠释。他将“格物”诠释为穷理,他认为万事万物中均有“理”的存在:“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以至天下之所以高,地之所以厚,鬼神之所以幽显,又至草木鸟兽,一事一物,莫不皆有一定之理。”[2]这样,“格物”就是要穷究物理,而格物中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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