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工的概念
1、义工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义工,又称为“志愿者”(英文为Volunteer),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是指不受私人利益的驱使、不受法律强制,是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共事业的人或人群。
2、 “义工”起源于19世纪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多年,本质是服务社会,核心精神是“自愿、利他、不计报酬”。
3、义工的角色
对服务对象来说,义工是关怀者、分享者、协助者、资源的提供者。
对服务机构来说,义工是伙伴、桥梁、服务的执行者及开拓者。
对社区及社会来说,义工时社区的建设者、社会教育者、策动者和改进者。
4、义工和志愿者的区别?
义工和志愿者有联系也有区别。联系的是,他们的精神是一致的,在时间上、劳力上都是无偿的付出。目前,国内许多地方志愿者就是义工,义工就是志愿者。但是,这里的义工和一般志愿者有明显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服务对象侧重点不同:义工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困难群体,强调服务的人性化、个体化,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而志愿者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公共场所,强调服务的公众化、集体化,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义工的特征
1、自愿性
义工必须是出自自觉的愿望,具有自择权力的;成为义工完全是自发自觉的行为,不带有任何强迫性,义工也随时有权利终止义工活动,退出义工组织。
2、利他性
义工讲求服务精神,以奉献、利他为主,不应从利己出发。
3、无偿性
义工不应该附带外在酬劳的期望,义工活动通常不会获得劳动报酬,不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
4、业余性
义工活动主要在业余时间完成,不可以因为从事义工活动而影响本职工作。
5、组织性
义工必须遵守义工守则,接受一定程度的管理和约束,使得义工活动能够有序,高效,合法地进行。
6.公益性
义工活动主要为公益性活动,关注和促进行业发展,关注和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发展,协调社会矛盾。
三、义工需具备的五大条件
1、自愿。即主观自觉选择,没有强制性。
2、不图物质报酬。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但不否定开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
3、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即服务的内容应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困难群体的利益,不是社会非困难群体的小团体利益;同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能够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获得的服务(困难群体除外),一般不能作为志愿者服务的内容。
4、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人是志愿者外,出于自愿的献血、捐献骨髓、捐款捐物的人,也是志愿者。
5、非本职职责范围内。比如煤气公司修理的职工,如果他正在值班、正在岗位上,为用户提供了优质的修理煤气服务,那是本职工作,不是志愿服务;如果他不在值班、不在岗位上,是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且不取报酬地为他人提供了修理煤气管的服务,那他就是义工(志愿者)了。
四、义工的工作内容与分类
1、所属团体或机构决策时之顾问性义工
2、所属团体或机构的募款或捐款之策划性义工
3、政府政策与辅助金之推动性义工
4、学校教育相关医疗知识之辅导性义工
5、临床医疗服务与医疗纠纷之专业咨询性义工
6、求职就业社会福利与保险之社福性义工
7、癫痫家庭生活与癫痫病友婚姻等之生活性义工
8、传播媒体与社会大众教育之社教性义工
9、所属团体或机构的办公室或活动现场之直接服务性义工
由上述各项义工分类,我们不难了解"义工"是需要具有绝对热心诚恳之服务精神与某种程度的专业性知识",因此,一旦被指派为义工,不论他所参与的是那一项义工,即具有绝对崇高的荣誉。
五、公益和慈善
1、公益: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公众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
公益活动: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公益活动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
2、慈善、慈善组机构
慈善:对人关怀,侧重指对人关怀而富有同情心。
慈善机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由捐赠人提供财产并由它自己的职员进行管理,以其收入服务于对社会有益的目的。
3、公益和慈善的区别与联系
公益事业受益面广;慈善事业受益面小,只限于特定群体的人。
公益事业的特点主要有:①外在性。属于公益事业的部门和企业及其活动一般处在直接生产过程、个别经营活动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之外,独立存在、并行运转,并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②社会性。大部分公益事业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和建设,资金依靠国家财政解决,投资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③共享性。公益事业的服务是为许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④无形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无形的服务,而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⑤福利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带有很大成分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性质。
慈善事业:私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民及其他生活困难者举办的施舍、救助活动的统称。其活动对象、范围、标准和项目,由施善者确定。慈善事业常常采用一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这类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团体和工作机构统称为慈善团体,社会福利院、国际SOS儿童村、各种志愿者服务队等。
大致来说,“公益”是一个大的概念,泛指为社会大众谋利益的所有活动,其中也函盖了“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而广义的“慈善”概念中既包括对受助对象的物质、经济帮助,也包括义工的义务劳动。
热心公益,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孔子讲“仁者爱人”,其精神要义便是要求人们将仁爱由己推人,由内推外,由近推远。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墨子主张“兼爱”,希望“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与儒家思想一脉相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强烈爱国情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积极奉献精神;“疾恶如仇,见善若渴”的高贵品质;“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广阔胸怀和友善;“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高风亮节,无不闪耀着真善美的光辉。但曾几何时,社会价值观发生混乱,是非不辩、善恶不分、明哲保身、见利忘义。甚至发生了救人者舍生取义,被救者漠然离去,救人者见义勇为反被污蔑的令人痛心的事情。正因为如此,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才成为时代进步发展的迫切要求。“公德盛则其群必盛,公德衰则其群必衰”,让我们携起手来,高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旗帜,恪守公共道德,传播社会文明,为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