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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红荔
詹红荔,女,汉族,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詹红荔一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多年来,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为己任,把少年审判工作向外延伸,挽救大批失足少年,化解了一个个难解的矛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爱孩子、帮孩子、救孩子”,是詹红荔坚守的信念。她用一颗公正之心审理每一宗案件,总结出一套庭前、庭中、庭后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即庭前“三个不开庭”、庭中“三个不轻易”、庭后“三个不松手”。被告人小沈因口角将邻居打成轻伤,在看守所里还叫嚣出去后要“砍死他全家”。为挽救小沈,詹红荔经常带书籍给他,陪他说话,鼓励他勇敢面对未来的生活。小沈生病了,詹红荔立即找来医生为他诊治。“在詹红荔的真情帮扶和感化下,小沈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如今的小沈经营着一家建材店,家庭和睦幸福。像小沈这样,许许多多“新生少年们”打心底感激法官詹妈妈,感谢她给予的严而有度、帮则有爱的法网柔情。
九年来,詹红荔审结50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315名少年犯和问题少年在她的“爱心接力”帮教感化下,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70余名少年犯出狱后找到了工作。为了孩子的自尊,詹红荔亲切地称回归社会的少年为“新生少年”。她组建“新生少年队”,经常组织孩子们开展公益活动,让他们在传承爱心、关心他人、回馈社会中,学会感恩,感受责任,重新认识自身价值。在她倡导下,延平区设立“失足少年救助基金”,为无家可归、没有收入来源的少年求学、返乡、学习提供帮助。就这样,詹红荔被大家亲切地称为“法官大姐”、“法官阿姨”、“法官妈妈”。
“没有不可救药的孩子,只要拨动他们善良的心弦,就能让他们重燃生活希望”。以詹红荔为代表的法制教育模式,如今已成为延平区法制教育特色品牌。
詹红荔荣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福建省道德模范、福建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