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题: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滦南志愿者群体先进事迹
滦南县司各庄镇洼里村普通农村妇女高淑珍,从1999年至今,连续14年不间断在自己家中免费收教近百名残疾孩子。在她的感召下,一批批来自各地的志愿者参与到关爱这些残疾孩子的志愿服务行动中。他们的善行义举感人至深,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赢得了人们的广泛赞誉。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决定,在全省开展向高淑珍志愿者群体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全省人民要学习他们乐善好施、不图回报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助人为乐、矢志不渝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与人为善、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不畏艰难、自强不息的坚强意志,像高淑珍志愿者群体那样,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厚德重义的燕赵风骨。
决定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高淑珍志愿者群体作为深化“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都来做一个乐于助人的河北人、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河北人、做一个爱岗敬业的河北人、做一个孝老敬老的河北人,在广大城乡进一步兴起互助之风、诚信之风、敬业之风、孝老之风。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都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做到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志愿者,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省各地广泛开展。
决定要求,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挖掘典型经验、宣传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崇德向善,依靠人民群众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记者叶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