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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见 | 关于《孔子家语》的再认识
2024/3/29 8:53:27 来源:中华经典网 责任编辑:静心 我要评论 【打印

历史上,“亚圣”孟子曾力倡读书要“知人论世”,这对今人仍有重要的启发作用和指导意义。在阅读《孔子家语》的时候,有必要首先对这部古籍的作者问题、成书情况、流传过程、思想内涵、学术价值以及学术界相关的争鸣和论辩有一个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把握,并借此进一步深化《孔子家语》以及其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的学习和研究。

《孔子家语》,或简称《家语》,今本十卷四十四篇,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一部重要典籍,它记录了孔子及孔门弟子的思想言行,记载了先秦两汉时期孔门思想的发端和演进。关于其作者和成书年代,历来存在不同的说法。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引三国魏王肃注《孔子家语》所附汉孔安国后序说:“《孔子家语》者,皆当时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谘访交相对问言语也。既而诸弟子各自记其所问焉,与《论语》《孝经》并时,弟子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余则都集录之名之曰《孔子家语》。”后来,“《孔子家语》乃散在人间,好事者或各以意增损其言”安国“于是因诸公卿大夫私以人事募求其副,悉得之,乃以事类相次,集为四十四篇”。《通考》又引汉成帝时孔安国之孙孔衍奏言:武帝时,“鲁共王坏孔子故宅,得古文科斗《尚书》《孝经》《论语》,世人莫有能言者。安国为改今文,读而训传其义。又撰次《孔子家语》。既毕讫,会值巫蛊事起,遂各废不行于时”。《汉书·艺文志·六艺略》“论语类”著录《孔子家语》二十七卷,唐代颜师古注:“非今所有《家语》”汉末三国时期,中国学术发展史上先后出现了郑学、王学以及两派的论争,其中王学的代表人物就是王肃。王肃,东海郯(今山东郯城)人,是继郑玄之后著名的经学大师,精通贾逵、马融之学,遍注家经典,对诸家经义加以综合融会,并极力反对郑玄之说。王肃在《孔子家语序》中说,他从孔子二十二世孙孔猛那里得到《孔子家语》,发现其思想内容与己所论“重规叠矩”,故为之注解。由此,王肃注本遂广泛流行于世。《隋书·经志·经部》“论语类”著录《孔子家语》二十一卷,王肃解。此后,各种公私目录大都著录有王肃注《孔子家语》十卷。

然而,由于孔安国、孔衍序奏存有疑点,《汉书·艺文志》的著录亦与今本不同王肃本人又与《孔子家语》有着密切关联,于是自宋以来,就有一些学者认为《孔子家语》及二孔序奏系王肃伪作,目的是伪托古人以自重,攻击郑玄之学。例如,宋代王柏撰有《家语考》,“以四十四篇之《家语》,乃王肃自取《左传》《国语》《荀》《孟》、二《戴记》割裂织成之,孔衍之序亦王肃自为也”。至清代,一些学者出于尊崇郑玄之学的缘故,把王肃当成讨伐的目标,纷纷力证《孔子家语》的著作权属于王肃,较有代表性的有姚际恒(《古今伪书考》)、四库馆臣(《四库全书总目》)、范家相(《家语证伪》)、孙志祖(《家语疏证》)等。其间也有一些学者持有异议。例如,朱熹认为:“《家语》虽记得不纯,却是当时书。”“《家语》只是王肃编古录杂记。其书虽多疵,然非肃所作。”清代陈士珂撰《孔子家语疏证》,意在证实《家语》渊源有自非王肃伪作,并且强调,颜师古“既未见安国旧本,即安知今本之非是乎?”此外黄震(《黄氏日钞》)、钱馥(《家语疏证》跋)、沈钦韩(《汉书疏证》)等都曾对王肃伪作说提出过不同看法。比如,钱馥认为,王肃所注《孔子家语》是在《汉书·艺文志》所载二十七篇的基础上增加了十七篇,“肃传是书时,其二十七卷具在也,若判然不同,则肃之书必不能行。即行矣,二十七卷者必不至于泯没也。惟增多十七篇,而二十七篇即在其中,故此传而古本则逸耳”。三国时期马昭曾认定:“《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玄)所见。”钱馥之说应该是本于马昭,而其判断也应该是基于古代典籍的成书规律,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是,这些似乎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此后,学术界疑古之风日益盛行,《孔子家语》乃王肃伪作的观点几成定谳,以至于有人直接将《家语》之文当作分析、研究王肃思想甚至魏晋时期思想文化的主要资料,有的出版者则在出版《孔子家语》时径直标为“王肃著”或“王肃编著”,这些显然是极不妥当的。

20世纪70年代以来,天不爱道,地不爱宝,在考古发掘中出土了不少与《孔子家语》有关的简牍文献,并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这也使人们再度考虑《家语》的真伪问题。1973年,河北定州八角廊西汉墓出土的竹简《家者言》,内容与今本《孔子家语》相近。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西汉墓也出土了篇题与《儒家者言》相应的简牍,内容同样和《家语》有关。李学勤先生将其称为竹简本《家语》,看作是今本《家语》的原型或古本,并进而指出:孔安国序和王肃序的说法是有根据的。王肃称《家语》得自孔猛,当为可信。《家语》很可能陆续成于孔安国、孔僖、孔季彦孔猛等孔氏学者之手,有很长的编纂、改动、增补过程,是汉魏孔氏家学的产物。王肃对原书或许作过一些改窜,但要说伪造整部书,恐怕是不可能的。

胡平生先生则通过对阜阳双古堆汉简的研究,认定旧说孔安国编《孔子家语》并作序,应当是可信的。从汉初开始就已经流传了一批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和诸国故事的文献,这些就是后来《孔子家语》《说苑》等书的基本素材。《孔子家语》的编纂,正是汉代儒术发达及孔子受到重视和推崇的产物。而王肃伪作《孔子家语》所列举的诸多证据,是古籍传承的普遍问题,不能由此来论定《孔子家语》为伪书。后来在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中,有一篇文献被定名为《民之父母》,它与今本《家语》的《论礼》大体相同。庞朴先生据此认定,《家语》是“孟子以前遗物,绝非后人伪造所成”。受到关注的还有敦煌本《孔子家语》残卷。该残卷大体为六朝写本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家语》版本。张固也先生从分析该残卷人手,试图证明今本系孔安国所编的二十七卷本,并力求对汉唐时期《家语》的分卷变迁进行合理解释,从而认为《孔子家语》并非王肃作伪。再往后,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中,也有被定名为《儒家说丛》者,其内容与《家语》的《贤君》近似,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上述各种出土文献的发现及其分析、研究,都可以说明,今本《孔子家语》是有来历的,早在西汉时就已有原型存在并流传,不能简单地说成是伪书,更不能直接说成是王肃撰著,应当承认它在有关孔子和孔门弟子及古代儒家思想尤其是孔氏家学研究中的重要价值、地位和影响。

就文献价值、史料价值而言,《孔子家语》有许多地方明显胜于其他相关古籍,可用来勘正其史实、文字的讹误,弥补其记载、抄录的疏略,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其实不少前贤也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如《大婚解》:“夫其行己不过乎物,谓之成身。不过乎,合天道也。”而《礼记·哀公问》此处仅有“不过乎物”4个字,于义不确。故朱熹曰:“以上下文推之,当从《家语》。”再如《贤君》“孔子见宋君”云云,“宋君”,《说苑·政理》作“梁君”。俞樾指出:“仲尼时无梁君,当从《家语》作‘宋君’为是。”又如《七十二弟子解》记樊须“少孔子四十六岁”,《史记》作“三十六岁”。考《左传·哀公十一年》,季氏以“须也弱”为由,不同意樊须为车右。而据《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当时孔子68岁,樊须则在 20岁左右。因此,《家语》所说“少孔子四十六岁”是可信的。还有,从《问玉》中,亦可考见《齐论》的佚文。另外,《王言解》等篇也保存了一些古代亡佚之书的片段,可谓弥足珍贵。惟其如此,在清代,就连断言“其出于(王)肃手无疑”的四库馆臣也不得不承认:“特其流传已久,且遗文轶事,往往多见于其中,故自唐以来,知其伪而不能废也。”凡此种种,都显示出《家语》的特殊生命力和巨大影响力。

实际上,早已有学者在自己的研究著作中把《家语》所记作为立论的重要依据。如《本姓解》记述孔子生平,其中提到:“孔子三岁而叔梁纥卒,葬于防。至十九,娶于宋之并(或作‘亓’‘上’)官氏。一岁而生伯鱼。鱼之生也,鲁昭公以鲤鱼赐孔子。荣君之贶,故因以名曰鲤,而字伯鱼。”这段记载不见于别处,但又至为关键,所以每每为人们所引证、取资。只是由于疑古之风渐盛,人们谈伪色变,类似于这样的地方,大都不便或不敢明言出于何处而已。

众所周知,孔子是我国历史上地位最为重要、影响最为巨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其思想学说、行为品格构成了中华民族传统思想文化和人文精神的核心内容。所以,记述孔子思想言行的文献资料历来备受关注。那么,《孔子家语》又是如何反映孔子的思想言行的呢?通观全书,可以发现,《始诛》《王言解》《大婚解》《好生》《贤君》《辩政》《哀公问政》《人官》《执辔》《刑政》《正论解》等篇,较为集中地记述了孔子的仁政之说,勾画出孔子关于理想社会的美好蓝图和远大目标。在具体的治国方略和为政措施上,孔子力倡重德教、轻刑罚,先德教、后刑罚,实行仁德之治。他猛烈抨击“苛政猛于暴虎”的社会现实,要求统治者“省力役、薄赋敛”,呼吁各级官吏“奉法以利民”,公正廉洁,坚持“廉平之守”。在孔子的社会政治、伦理道德思想中仁是核心、是根本,礼则是仁的表现形式。孔子非常重视礼乐制度的建设,而且身体力行、乐此不疲。《观周》《辩乐》等篇即记述了孔子认真研习礼乐的一些情况。《弟子行》《问礼》《论礼》《礼运》等篇则较为集中地载录了孔子关于礼的一些论述。在他看来,礼作为一种秩序和规范,与仁一样,也是治国理政、济世安邦的大事和要务。孔子首创私学教育,主张“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堪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进行公开教育的伟大教育家。《致思》《三恕》《好生》《弟子行》《子路初见》等篇章就记述了不少孔子关于教育问题的言论。这些与《论语》所反映的孔子的思想倾向是基本一致的相通的。毫无疑问,《论语》是研究孔子和孔门弟子以及早期儒家学派的权威典籍和主要依据,文约意丰,言近旨远,但毕竟其篇幅较小,语言简略,难以展示孔子等人思想言行的全貌和风采。《家语》尽管还不便直接用作先秦史料,却完全可以作为对《论语》的有益补充、必要呼应和有力释证。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看,孔子及其弟子等人的人物形象、性格特征也在《孔子家语》的许多篇章中得到成功塑造和充分展现。如《相鲁》中夹谷之会一段,通过生动的细节描写和人物对话,很好地刻画出孔子这位有胆有识、智勇双全的杰出政治家外交家的形象:当时齐强鲁弱,齐国试图趁着两国国君相会的时机来施加压力,迫使鲁国无条件成为附庸国,因而屡屡寻衅、滋事,甚至想以武力劫持鲁君。孔子受命为鲁定公相礼,他正义凛然,临危不惧,应付裕如,以礼制、道义为武器,牢牢据守道德高地,巧妙地进行周旋和抗争,及时挫败齐国的各种阴谋,收回失地,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鲁国的尊严和利益。我们知道,孔子讲“仁”讲“义”,常常与“勇”联系在一起。例如,他曾强调:“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中的这些记述,与《家语》里孔子的忠勇形象,可谓相互呼应、相得益彰、异曲同工。另外,孔子一生坚持自强不息、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人生价值观,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知其不可而为之”,等等。而充分体现这种可贵精神和人格风范的孔子形象,在《家语》中有不少成功刻画,一些故事性、趣味性的细节描写,更是生动丰满,有血有肉,让人倍感亲切,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特别是散文发展史上,《孔子家语》同样值得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甚至大书特书。当然,在《家语》这里,作为承上启下的典籍,前代作品的各种样板之用、资鉴之功也是不容忽视的,何况《家语》有些篇章本身或许就是由这些作品采撷加工而来的。但不管怎样,在这一方面所进行的深人思考,必将大大深化、丰富中国文学史特别是中国散文史研究和教学的内容,而人们就此所做的积极探索也会大大有益于相关的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

时至今日,对于《孔子家语》,已经很少有人再坚持王肃伪作的说法,也很少有人无视其文献价值和学术意义,这是学术研究特别是孔子和儒学研究的一项重大进展。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学术界仍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见解,甚至还有一些激烈的争论。这也很正常,因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家语》的具体作者和成书年代,还有待人们发现、占有更多、更直接的文献和考古资料,继续做大量艰苦、细致的研讨工作。尽管目前已有大量相关出土文献被发现、被释读,但还是要认真、审慎地加以对待,绝不可一锤定音,一断于出土材料而将传世文献和前人成果束之高阁、弃之不顾,更不必也不能将以往的“疑古”成果打翻在地、悉数推倒。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完全接受日本学者池田知久先生的如下观点:“随着新出土资料以令人惊异的速度出土问世,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了有目的有意识地对‘疑古派’研究成果予以否定的风潮。这股风潮认为,应该相信经书等中国古典文献的作者、时代和内容就是历代传承下来的面貌,应该相信古典文献所描绘的内容反映了各个时代的历史事实。我不赞成这种轻率的‘信古主义’。相反,我主张,要继承‘疑古派’研究成果中杰出的部分,并批判地超越之。”池田知久先生的这段论述,我们认为也适用于对《孔子家语》的认识和研究。

“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可以说,当今的古籍整理和文献研究,也已经离不开对出土文献的关注和研究,离不开对“二重证据法”的传承和应用了。但另一方面,这些年出土文献的频频发现,相关研究不断强化,又使学术界出现了某种不正常、不健康的现象或势头,那就是对出土简帛及其研究成果的过度信从,而对传世典籍及其研读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有所轻视,甚至认为整理研究出土材料高人一等,是所谓“预流”,而一心沉潜于传世文献的人则根本“未入流”。当然,其依据看似也是有的,那就是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还有陈寅恪先生当年为陈垣先生《敦煌劫余录》所作序文中说的那段话:“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治学之士,得预于此潮流者,谓之预流(借用佛教初果之名)。其未得预者,谓之未入流。此古今学术史之通义,非彼闭门造车之徒,所能同喻者也。”这里,我们不得不说的是对陈寅恪先生所谓“新材料”、对“二重证据法”,有些学者存在着狭义的甚至是片面的理解,只是我们不确定这种理解是由于眼界、视野和格局有限,还是由于其他什么原因。

根据我们的理解,陈寅恪先生所论是对“二重证据法”的进一步发挥、发展而陈先生所谓“新材料”,不单单是指甲骨文、金文、简牍、帛书等出土资料,还应包括从常见的传世文献中读出新意、得到新解,找到前人未加珍视、不曾措意的某些“新材料”。就陈寅恪先生而言,他一生的主要学术贡献和影响还是运用新方法新眼光来看旧典籍,从常见书中读出别人看不出、想不到的重要材料,而他本人并没有因为少用或不用出土材料而研读常见书就“未入流”了。所以说,从常见书中发掘出新材料、体悟出新认识、开拓出新学问,同样也是“二重证据法”的一个应有之义。

进而言之,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亦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我们知道,陈寅恪先生曾从三个方面概括王国维先生的学术贡献,即“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狭义的“二重证据法”,仅指第一个方面,即以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相互释证,其精准概括则见于王国维先生的《古史新证》:“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广义的“二重证据法则以新发掘、新发现的材料来与原有的材料进行相互比较、相互补益、相互释证,新材料中既包括出土材料,也包括传世的文献典籍。这种广义的概念,盖了上述陈寅恪先生所概括的王国维先生的研究方法和学术贡献的所有三个方面。实际上,王国维先生并非专重出土文献,对于传世文献亦颇为关注和重视。在《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中,王先生曾总结道:“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有三:一为孔子壁中书;二为汲家书;三则今之殷虚甲骨文字,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处之汉晋木简,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及唐人写本书卷,内大库之元明以来书籍档册。此四者之一已足当孔壁、汲冢所出,而各地零星发现之金石书籍于学术有大关系者,尚不与焉。故今日之时代可谓之‘发现时代’,自来未有能比者也。”可见,就王国维先生而言,除了甲骨文、敦煌文献等新材料,不属于地下出土范围的明清内阁大库档案及其重要价值,也是他推出“二重证据法”的文献依据和学术动因之一,不应该被忽略。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应该全面、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二重证据法”,它并非仅仅涉及出土文献,而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研究方法、学术规范,乃“天下之公器”。从另一个角度说,出土文献亦并非绝对万能,不应过分夸大其价值和作用。具体到《孔子家语》,现在仅仅依靠出土文献及其研究成果似乎并不能为其作者、成书等问题推出最终的结论,达成最后的共识。所以,目前有些学者仍然纠结于《孔子家语》的真伪问题,不认同《家语》内容的真实性,不承认《家语》在孔子和学研究上的权威性,甚至坚持认定《家语》是王肃伪作,对此我们也只能表示理解,并将问题的彻底解决寄望于未来大雅君子的努力。

可以说,有了上述这些认识,我们才能在学术界以往整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推出一个较为完备而又便于阅读的《孔子家语》读本,从而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家语》的认识和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研读孔子学说、家思想及其文化经典,有助于进一步拓展相关学科建设、学术研究领域,有助于进一步传承、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实现其现代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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